复试由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含专业英语面试)、英语口语测试、心理测试、体检、思政考核等环节构成,具体环节时间参见复试时间安排表。(见附件1)
三、成绩计算办法
专业笔试成绩满分为150分,90分合格;面试满分150分(专业面试100分,英语口语测试50分),90分合格。复试成绩由以上二项成绩相加而成。
四、复试不合格确认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专业笔试不足9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3.专业面试+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足9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4.政治思想道德审查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5.体检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视为复试不合格。
五、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贯彻按需招生的方针,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在考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前提下,以专业为单位,按照综合得分高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学院拟录取名单和录取顺序经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由组长签字并盖公章后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申诉联系人:崔雪萍 举报电话:0579-82289906
举报邮箱:tyxy10@***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研究生招生推免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30日
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2017年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