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附件:
1.2017年面向港澳台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2017年面向港澳台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3.2017年面向港澳台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2017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科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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