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按学制收取学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费10000元/年(以下收费均默认为人民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其中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
港澳台优秀研究生在校期间可按《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申请教育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定的“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同时与内地(祖国大陆)研究生一样可参加学校优秀奖学金的评选。
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复试科目汇总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