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体格检查不合格;
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