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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录取工作

2017年浙江师范大学法政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录取工作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08:41:00 解决时间:2018-10-17 15:26

满意答案

四、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学院根据专业录取条件和考生志愿,对考生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综合考查、加权计分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几种情况中之一的考生,属不合格,不予录取:

1.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不合格。

2.复试中的笔试成绩不及格(满分为150分的合格分为90分,满分为100分的合格分为60分);

3.复试中的面试成绩不及格(同上);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2门课中有1门不及格(同上);

5.体格检查不合格;

6.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0-17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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