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按规定确定调档比例,浙江省投档比例按1:1执行,其它省份调档比例不超过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20%。
2.非浙江省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专业志愿之间不设专业级差。江苏省考生按照“等级级差法”进行排序,选测科目等级级差为1分,文、理科类专业选测科目要求2C及以上,必修测试科目要求4C1合格及以上;在赋分以后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参照江苏省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3.浙江省考生以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考生高考总分和考生位次规则,接受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专业(类)。录取流程按照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执行。
4.若平行志愿(或第一院校志愿)生源不足,则接收征求志愿(或非第一院校志愿)的考生,并以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志愿不设级差。
5.浙江省美术类专业录取按照浙江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实行专业平行志愿,分段录取。
6.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学院根据会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和拟录取专业参考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2017年浙江农林大学暨阳学院本科参加高考的考生适用以下具体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