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定向: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需签订三方协议后,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定向培养研究生协议)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至我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签订“定向”协议之后方可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务必于4月18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至我校,协议书寄至我校前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特别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4月18日之前)上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录取类别都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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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理工大学录取考生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