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政发〔2014〕37号)、《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浙教试院〔2016〕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校名和校址。校名全称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学历证书。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林街280号。
第三条 办学类型、层次和性质。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
第四条 招生模式。采用“高职提前招生”模式。
第五条 指导思想。要以有助于学院科学、合理、有效地选拔人才,有助于促进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助于体现考生与我院依法双向互动选择的平等权利为目的,逐步完善与我院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目的相适应的多元化选拔录取机制。
第六条 招生原则。坚持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规范高职提前招生的各项工作程序,切实保障考生公平竞争权利。
第七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纪检监察室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录检组、测试考务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保卫组和后勤保障组。
第八条 职责分工。高职提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提前招生工作,制订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制订实施方案,讨论并决定招生和录取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宣传录检组负责编制和发布提前招生方案、提前招生章程、提前招生简章,实施开展招生咨询与宣传;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考试、录取过程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院的合法权益;测试考务组负责综合测评、考试考务安排等工作;安全保卫组负责安全保卫工作;后勤保障组负责校园网络和全程摄像设备技术维护,收缴报名费等工作。
第九条 招生专业16个,招生计划共435名,其中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375名,面向中职毕业生60名。具体如下:
专业名称高考科类计划数2016年学费标准(元/学年)招生对象会计普通类556900普通高中毕业生国际贸易实务(跨境电子商务方向)普通类206900应用英语普通类226900电子商务普通类206900投资与理财普通类206000应用日语普通类106000市场营销普通类336000连锁经营管理普通类206900工商企业管理普通类206000会展策划与管理普通类306900文秘普通类106000酒店管理普通类106000食品营养与检测普通类456600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普通类306300茶艺与茶叶营销普通类306000会计财会类406900中职毕业生软件技术计算机类206600
注:学费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复的2017年各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另行公布。
第十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2017年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