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浙江海洋大学。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且需写到市县(区)一级;迁移证上请标明户口性质“农业”或“非农业”,已取消户口性质的省市请出具书面证明。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保卫处会在报到现场设点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办理时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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