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第一志愿报考本校且被录取的研究生,享受一志愿考生奖学金,覆盖率80%,奖励额度为1000元-12000元。
2.奖励等级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综合排名确定。考生综合排名根据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排名与外语单科成绩排名之和,按从小到大排序确定,并参照下表进行奖学金评选:
等级奖励标准评选条件特等奖12000综合排名前1%一等奖8000综合排名前5%二等奖4000综合排名前15%三等奖2000综合排名前35%优秀奖1000综合排名前80%说明:1)以上百分数按我校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数统计,综合排名人数按四舍五入确定;2)一志愿新生奖学金按照报考类别“理农工类”和“人文社科类”分类评选。其中“人文社科类”包括: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渔业经济与管理3个领域(或二级学科方向),其余均属“理农工类”。3)全日制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或考生毕业当年获省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称号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4)对并列排名者,则按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仍有并列者,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5)所有等级只能就高享受一次。
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志愿考生奖励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