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处根据当年度考生报考资料和入学考试成绩,统计出考生综合排名情况,并提出获奖建议名单和奖励等级。
2.研究生处分管处长审核后报奖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获奖名单和奖励等级。
3.获奖名单及奖励等级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4.发文公布,并颁发奖金。
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研究生新生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评审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