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洋大学定海校区(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三、新生报到注册时须交验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
2.户口关系迁移证。新生户籍是否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由学生自行选择,一旦迁入,户口性质为“集体户”。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
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且需写到市县(区)一级;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保卫处会在报到现场设点办理落户手续,学生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3.团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海洋大学团委,浙江省内高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转到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浙江省外高中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组织转到中共舟山市委组织部。
4.学生档案。按新生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规定办理。如需自带档案到校报到,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到毕业中学或县(区、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提取本人档案袋(需密封盖印)来校报到,并在报到时交给班主任。
5.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1份(备用)。
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新生须知定海校区报到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