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关系迁移证。新生户籍是否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由学生自行选择,一旦迁入,户口性质为“集体户”。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
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海大南路1号。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且需写到市县(区)一级;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保卫处会在报到现场设点办理落户手续,学生需带上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新生录取后相关问题问答升级户口需不需要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