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生凭身份证原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和普通专科(高职)毕业证书原件报到注册,
缺一不可。
2.户口关系迁移证。新生户籍是否需要迁入学校集体户口由学生自行选择,一旦迁入,户口性质为“集体户”。根据公安部门规定学生在校就读期间,户籍不得迁移。
需要迁户口的学生,报到前持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证,学校集体户口迁移地址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海院路18号。户口迁移证、身份证、
录取通知书,以上三证姓名、身份证号填写内容须一致,若有不一致之处请当地公安机关出具书面证明说明情况;出生地和籍贯栏必须填写,且需写到市县(区)一级;新生报到期间学校保卫处会在报到现场设点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办理时需带上:录取通知书
(原件+复印件1份)、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份)。
3.团员证或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团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团委迁往浙江海洋大学东
海科学技术学院团委,党员组织关系由毕业学校党委组织部转到中共浙江海洋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5张及照片电子版1份(备用)。四、交通路线
考生可乘省内各地市开往舟山(定海、普陀)的汽车直达定海,也可在宁波或者杭州转车—宁波(汽车南站、东站、北站)、杭州(九堡客运中心、汽车南站及杭州旅游集散中心黄龙体育中心站与吴山广场站)转乘开往舟山(定海、普陀)的汽车直达定海。自驾车来校者可经舟山跨海大桥直达定海。各位同学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路线来校报到。切记!请乘坐正规营运的车(船)。
为方便考生报到,学校会在报到日当天,在定海城区的舟山市客运中心安排接站。五、缴费事项“专升本”学生收费按照我校普通本科相同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学生应按国家有关
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和代管费(不包括本须知第六条所列代办服务项目收费,缴费标准见下表),新生务必于8月31日前将上述款项按下表相应“预收款合计”栏中的金额存入由学校寄发的中国建设银行龙卡(银校卡),由银行代扣。请仔细阅读《浙江海洋
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附件1)。
类别款项学费(元/学年)年)预存住宿费(元/学年)代管费(元)预收款合计(元)教材预收款体检费财务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说明: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物价部门批准,学生学费实行学分制收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其中学分学费标准为每学分150元,每学年预缴40学分;专业学费为国家规定的学年学费减去学分学费之差)。学费先按学年制标准进行预缴,毕业离校时结算。
2.代管费中的教材预收款每学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体检费包括入学后、毕业前二次体检费用。
3.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住宿费先按1200元/学年的标准预存,学校再按每个寝室的入住人数及省物价核准的价格进行收费。
4.未在规定时间内存足应扣款项的学生,可在入学报到时,前往报到现场计划财务处缴费窗口现场刷卡缴费。
5.为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学校建设了校园一卡通系统。该系统具有交易支付、身份识别、信息查询等功能,主要应用于校内食堂消费、宿舍开水热水消费、洗澡洗衣、电费缴存、门禁识别、机房上机计费、电子阅览室计费、图书馆借还书、超市消费、医疗补助及支付、游泳馆计费、自助查询等方面。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银行卡兼具校园卡功能(以下简称银校卡)。银校卡的银行卡功能详见《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银行卡使用须知》(附件1)。银校卡免收初始工本费,以后若损坏、遗失需补、换卡的则按规定收取工本费。银校卡的校园卡账户初始余额为0,使用前需先充值。新生可通过微信进行充值,也可在报到时现场充值。为避免排队等候,建议使用微信充值,方法详见《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校园卡微信充值使用说明》(附件2)。
6.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的学生,须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3,注意:必须加盖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专用公章。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绿色通道”直接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资助办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认定。其他同学不需要填写该表。
2017年浙江海洋大学东海科学技学院专升本报到地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