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拟录取名单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的排序确定。
答案来源于:2017年浙江工业大学生物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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