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生完成我院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由浙江省教育厅验印,我院发给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省外招生参照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的有关招生规定执行(面向安徽、贵州、四川、甘肃等省份特殊类招生办法[如校企联合培养--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请点击http://www.***/Item/43061.aspx)查阅。
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浙江省外毕业与发证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