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时,考生须将以下各项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标准装订成册)按顺序交由现场工作人员查验,其中原件在查验合格后退还考生本人,复印件交由学校留存。
① 《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准考证》原件。
② 考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考生本人签字的《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原件。
③ 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 考生本人及监护人签字的《诚信考试承诺书》原件。
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
2017年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现场确认须递交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