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采用双向互动选择。
1.拟录取与备录考生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我校根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质量的原则,按考生综合成绩总分和各专业招生计划,分“拟录取”、“备录取”(含顺序号)和“未录取”确定各考生录取情况。
考生可同时被多所院校“拟录取”和“备录取”。
如该专业的报考人数少于该专业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专业参加考试人数的85%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
2.拟录取与备录比例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拟录取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数1:1确定;备录考生人数按各专业招生计划1:4确定。
3.考生选定录取学校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服务平台查询本人被我校(专业)录取情况。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可选定我校(专业)作为录取结果。
考生一轮选择结束后,已被我校正式录取的考生其他学校拟录和备录资格随之失效。我校的缺额计划再按上述流程,根据备录顺序递补。
备录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再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具体时间按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我校(专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该轮录取资格。
4.录取名单确定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5.经“一档多投”多轮录取后,当高职提前招生计划足额完成或已无备录考生时,录取工作结束。
6.录取工作在5月底前完成。凡被我校高职提前招生录取的考生信息,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浙江教育考试网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7.公示结束后,学校将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经审核同意后向考生发录取通知书。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已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当年高考;未录取的考生可参加当年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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