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完规定课程同时修满规定学分,考试合格者,颁发《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证书加盖钢印、校长印,统一编号。
2、取得《浙江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学习班结业证书》后,可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全国五月份同等学力申硕统考后,可向浙江大学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即可被授予管理学硕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