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复试及体检时间请考生与相关学院联系。
2、考生体检和参加学院复试时均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应届生还须提供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复印件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近期免冠相片1张。
3、复试名单及复试比例
各学院在教育部复试基本要求之上,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学科门类或学科专业划定复试分数线,制定复试方案,确定差额复试比例(复试比例不低于计划录取人数的120%)及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在本学院网站公示,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不占各学院的招生计划,该类考生参加复试的低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国家要求统一确定。
4、资格审查
学校在组织学生体检报到时,对准予复试的考生统一进行资格核查,主要核查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硕士入学时交验毕业证)及学籍、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材料。
各学院复试时,必须设立资格审查组,安排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复审,即对考生的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复查。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复试前,须审核此类考生《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对报考条件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考生,取消其复试资格。
5、复试费
复试费每人100元,同等学力考生加收100元,复试费由各学院在资格审查时收取。
6、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工作由各学院组织实施。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笔试和面试。理学转工学的还必须加试数学(主要涉及我校一志愿生源,因学术型指标不够,理学转工学专业学位的考生)。
面试包括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包括大学成绩和表现,及实践(实验)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政治思想品德、知识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外语听说能力成绩×20%+专业素质和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和能力成绩×30%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工商管理硕士: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复试成绩×40%
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根据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到学校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弃权,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课程中有任何一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对复试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各学院应及时通知考生本人,同时向复试落选考生征集志愿,在考生自愿的前提下,规范引导考生根据总成绩依次向非全日制调剂录取。
7、规范执行国家加分政策
我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2017年相关加分项目人员信息数据库,对提出加分申请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若有考生符合条件,将另行通知相关学院。不在教育部下达名单之内的考生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8、体检要求
参照教育部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9、复试结果拟录取名单
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含录取类别)要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报研究生院审核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进行进行公示。
2017年长江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第二轮复试时间:4月3日-4月10日,4月20日前完成全校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