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考点仅接受荆州市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的应届本科毕业考生、本省户籍往届考生和长期在本省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报考。
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1月9日至13日(逾期不再补办)。
现场确认地点:长江大学东校区(具体地点待定)
现场确认程序:
(1) 考生提供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
人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及打印的缴费记录单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2)2017年9月1日前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省考生须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出具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表》、本科生须持所就读高校出具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方可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现场确认前未能取得毕业证的在籍生,需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湖北省高等教育在籍考生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资格申请条件及流程》,于2016年10月19日-11月10日前往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进行现场审查。
(3)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4)往届生其他证件包括:荆州及周边地区(荆门、潜江、天门、仙桃等地)户口的往届考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长期在荆州及周边地区工作但户口未随迁的往届考生,须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和派出所开具的居住证。
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因未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而造成报名点不予现场确认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审查通过后,凭“报名号”缴纳考试文具费。因考生自身原因,如:网报信息不准确,弄虚作假,学籍学历不能认证等,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导致报考点或招生单位拒绝报考,报名费将不予退还。
(6)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2017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并实行刷二代身份证入场,没有二代身份证的考生一律不能入场考试。
(7)考生刷验二代身份证采集基本信息,然后电子照相,报考点打印出两份报名情况登记表。
(8)考生核校报名情况登记表上的报考信息并签字确认,同时签署
《2017年湖北省硕士研究生考试诚信应考承诺书》。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一律不得修改。签字确认后的登记表和承诺书报考点留存一份,考生留存一份。
因二代证损坏等原因识别仪无法读取的考生,必须出示派出所出具的带照片并加盖骑缝章的身份证明、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证明,方可进行信息确认和电子照相,尽快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新证,并在我校12月10日前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采身份证信息。
报考点工作人员在审核考生资格时,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报考的,将立即暂扣其所持身份证,并通知公安机关。
推荐免试生须在2016年9月28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10月25日前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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