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专业复试时间为9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程序另行安排,以能源学院网上通知为准。复试时请随带以下纸质材料:
(1)学校或学院出具的三年排名证明、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六级证书(TOEFL、雅思等)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
(2)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可点击下载)。
2.特别优秀的生源,经学科申请,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学科也可和学生预约好时间,通过网络视频组织复试(须做好全程录像)。
3.复试结束后,各学科点于9月27日将拟录取名单(含候选名单)报给学院,学院将即时公布拟录取名单和候选名单。
4. 拟录取学生在9月28日中午11:00前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填报我院专业志愿。
5.我院将在9月28日下午15:00前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请申请人在9月28日下午16:00前完成复试确认。
6. 9月28日学院将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待录取”通知,请各位拟录取学生在9月28日下午18:00前确认接受待录取。
【特别提醒】在我院对申请考生发出“同意复试”、“待录取”通知后,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在网上及时回复,否则可能不保留相关资格。
2017年浙江大学能源工程学院外校免试研究生复试及接收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