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环节由专业课考试和专业面试组成。
专业课考试由学科组织命题和阅卷,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专业面试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统一进行,由不少于5人的副教授(含)以上、办事公正且没有直系亲属报考本院的教师担任组成复试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主要结合考生所递交的申请材料,对其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综合考察,并据考察结果给出复试成绩。复试成绩为百分制,60分以上为合格。
考核综合成绩按照专业课考试占25%,面试占75%形成。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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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施工(建筑) | 扬州市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 -- | -- |
建筑工程 | 济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技工学校 | 3年 | -- |
建筑工程 | 烟台天虹技校商业职业中专 | 3年 | -- |
建筑工程 | 江苏华瑞技工学校 | 3+2 | -- |
2017年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方案(试行)本办法由浙江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规定为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