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的终成绩由初审成绩与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审成绩占40%,复试成绩占60%。教育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终成绩进行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送学校研究生院审核。
教育学院
2017年11月7日
2017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