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满分值为100分。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考生所提交的资料进行匿名评审,评审内容包含:研究计划书、硕士论文(应届生根据开题报告和论文摘要)、研究成果、综合素质及相关工作与实践经历等。初审委员会委员根据以上考核内容独立打分,以平均分计为考生的初审成绩。在初审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中,进行成绩排序,并按不低于1:3(即录取名额:复试人数)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复试名单将进行公示。
2017年浙江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试行)初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