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部、各学院(系)要做好初次申请并获得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教师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根据《关于调整干部全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范围及责任单位的通知》(浙大党办【2011】11号)的精神,《博士生招生资格审批表》须归入干部个人档案,归档需一式两份,一份交至档案馆,一份交至玉泉校区行政楼513干部人事档案室。
2、研究生招生目录、导师介绍直接从系统读取相关数据,与教师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请教师经常上网维护个人信息;教师个人信息(系统中带*字段)不全将导致学院(系)秘书无法批量归档,影响教师上招生目录。
3、教师若无法登录导师管理管理,请点击上方的“浙大通行证”登录;若忘记浙大通行证密码,可点击浙大通行证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若无法找回,请联系信息中心:87951669-2)。校外无法通过反向VPN登录的请发邮件yjsy_xkc@***.cn,请说明情况,回复重置密码后校外可以直接登录。
4、校内各独立研究机构教师如果符合招生资格条件请通过各学科所在学院申报。
5、教师可向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咨询有关政策,未尽事宜请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联系,联系邮箱:yjsy_xkc@***.cn。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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