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学校统筹安排下,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及各学科的发展状况,确定各学科的招生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统考上线考生。
2、每名导师在本学院当年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由于导师招生指标的限制而无法录取的上线优秀考生,可调剂至相近专业缺少生源的其他导师,但招生目录中所列的考试科目必须相容。
3、无科研项目和经费的导师、已退休的导师原则上不再招收新生。
4、以优秀成绩完成课程学习的在读硕士生,在通过科研能力、培养潜力的综合考核后,可申请硕博连读。
5、其他与招生有关事宜一律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