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阶段
1、考生可结合工作背景,联系我校与电子与信息、能源与环保两个领域相关、承担过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学院(系),咨询相关情况及导师信息。
2、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请联系相关导师,征得导师同意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向报考学院(系)提交以下材料:
(1)《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上应包含本人签名、导师同意意见以及单位推荐意见)、《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二);
(2)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境外学位证书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及复印件);
(3)参加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证明材料(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3、相关学院(系)于2016年12月10日前将考生的《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登记表》纸质版(见附件一)、上述第2点(1)、(2)、(3)项材料及《浙江大学工程博士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处(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11室)。
4、研究生院招生处于2017年1月20日前完成形式审查,确定初选名单,将初审材料返回学院(系)。
(二)“申请-考核”阶段
1、取得初选资格的考生于2017年3月31日前根据学院(系)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参加学院(系)组织的博士生入学综合能力考试和综合面试,其中:
综合能力考试为笔试,主要考察外语和专业知识。考核结果须有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百分制)。
面试时考生还需提供能反映科研水平和工程能力的正式证明材料,包括:
(1)已取得的获奖、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等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3)学院(系)要求的其他材料。
2、2017年4月10日前,学院(系)上报拟录取名单至研究生招生处,同时报送考生的考核结果(外语、两门专业课、复试4项成绩)及初审材料。
3、学校确定拟录取名单,被录取考生于4月中旬(具体日期另行通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填写报名信息。经政审合格并签订相关培养协议后,于6月底寄发录取通知书。
2017年浙江大学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报考方式和考核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