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奖学金
为鼓励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学校拿出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工商管理硕士MBA除外)。被我校录取并在学校学习课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给予6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被我校录取不学习课程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定向就业除外),给予3000元/年的学业奖学金。
2、单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以下若干研究生单项奖:科技成果奖、高水平竞赛奖、特殊贡献奖。具体标准参看《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3、“三助”津贴
录取至我校的国家计划内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从事助研、助教、助管等工作,可获得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助研津贴由导师、课题组根据工作量支付;助教津贴标准参照相应的教师职称的酬金标准支付,助管津贴不低于4000元/年,具体参见《长江大学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管理办法(暂行)》。
长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七年三月十五日
2017年长江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奖助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