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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2017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26 09:50:00 解决时间:2017-05-2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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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符合下列专项条件之一者:

1.艺术特长类:在高中阶段参加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周、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音乐、舞蹈、戏剧类艺术测试并获二级(含)以上证书;或参加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声乐、器乐、舞蹈类艺术特长测试并获得A级证书(西洋管乐器可放宽至B级证书)。

2.体育特长类:在高中阶段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武术、跆拳道、田径、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或高中阶段参加由地市级(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主办的体育比赛并获上述项目前三名(包括团体或个人)。

  ??????????? 2017-05-22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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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主要时间安排如下
第二十条主要时间安排如下:(一)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上午9:00至3月6日下午16:00;(二)网上审核时间:3月7日—3月9日;(三)初审结果查询、网上缴费时间:3月10日-3月16日(四)打印准考证时间:3月18日—3月24日;(五)学院综合测试时间:3月25-26日(以具体通知为准);(六)入围名单公布及综合测试成绩查询时间:4月7日起。(阅读详细内容)
2017年浙江大学城市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第二十二条学院联系方式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咨询电话:0571-88018551电子邮件:z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0号邮编:310015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cn咨询电话:0571-88018551电子邮件:zs@.cn通讯地址:杭州市湖州街50号(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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