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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提前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折算(100分)

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提前招生章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折算(100分)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4 20:23:00 解决时间:2018-11-2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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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折算(100分) 类别:普高生 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成绩,即语文、数学、外语、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10门课程来计算。具体算法按下表将每门课程的会考等级转换为相应的分值,再计算10门课程的平均分,作为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综合成绩(以省考试院认定的当年度学考成绩为准)。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的等级按照如下表转换为分值

学考等级

A (优秀)

 (良好)

C (中等)

D (合格)

E (不及格)

分值

100

85

70

60

20

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会考)中相关科目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外省转入我省考生的学考成绩,已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我院予以认可,并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成绩统计。未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的,考生须出具外省省级主管部门盖章的成绩证明。由于各省间成绩分值不同,根据其成绩,无补考、不及格等级的,一律按C(中等)处理,即按70分折算;补考通过成绩按D(及格)等级处理,按60分折算;补考不及格按E处理,按20分折算。往届生的“技术”科目成绩以原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的两门科目等第赋分的平均值来计算。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11-25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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