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参加综合素质测试试务必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综合素质测试。具体事项如下:
1.普高生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2)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甬江校区)
(3)测试形式:操作技能测试/面试+素质特长
学院按照招生专业成立综合素质测试考评组,考评组由5-7位考评人员(设组长1名)组成,考评人员在学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考评组根据测试方案对考生进行逐个测试,并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4)测试办法:详见各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5)测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操作技能测试或面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操作技能测试形式的素质测试由考评组成员按照评分规则和评分标准评分。
2.中职生
(1)测试时间:2017年4月15日
(2)测试地点: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老校区(甬江校区)
(3)测试形式:文化课笔试+素质特长
(4)测试科目:语文、数学
(5)测试内容:2017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招生考试大纲规定的内容
(6)考试评分: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文化课测试成绩占80分,素质特长占20分。文化课测试分值:语文、数学两门卷面分数均为100分,折算后文化课测试成绩为80分。
中职生文化课综合成绩折算公式如下表:
专业公 式会计、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电子商务(数学×50%+语文×50%)×80%酒店管理、工商企业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数学×40%+语文×60%)×80%
3.素质特长计分办法:
项目等级分值备注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10分 限省教育厅颁发地(市)级5分 限市教育局颁发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0分 限省教育厅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20分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国家级前8名20分限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省级前6名15分地(市)级前3名5分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限地(市)级教育局组织二等奖5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文化厅等政府部分组织二等奖10分资格证书 5分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2.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三级及以上10分 二级5分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八级及以上5分/项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分高分为20分。不同素质特长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分取高项。
注: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其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请一律在现场确认(2017年4月14日)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综合素质测试(1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