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等级分值备注三好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省级10分 限省教育厅颁发地(市)级5分 限市教育局颁发浙江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20分 限省教育厅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国家等级运动员二级及以上20分 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国家级前8名20分限体育局、教育局组织的比赛项目(团体项目限主力队员)省级前6名15分地(市)级前3名5分地(市)级中等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10分限地(市)级教育局组织二等奖5分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文化厅等政府部分组织二等奖10分资格证书 5分需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证书与报考专业相关;2.证书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等省级政府部门颁发中级以上证书获得PETS考试合格证者三级及以上10分 二级5分全国社会艺术等级考试:声乐、器乐、舞蹈、美术八级及以上5分/项 书法、绘画、设计、雕塑、工艺美术、民间工艺、综合艺术、摄影摄像比赛一等奖20分限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等政府部门组织二等奖15分三等奖10分
考生凡在高中阶段符合素质特长计分办法所列条件,可计算为素质特长项,素质特长分高分为20分。不同素质特长分可累计,同一素质特长分取高项。
注:凡是符合素质特长分条件的考生,其佐证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请一律在现场确认(2017年4月14日)当天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2017年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素质特长计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