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员被录取后,四年内完成MPA教育中心规定课程, 即可获得浙江财经大学MPA教育中心颁发的“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课程班”结业证书(附成绩单、入学登记和相关档案材料)。
2. 在四年内通过全国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被录取的学员,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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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宁德财经学校 | 2.5 | --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 2.5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原公共管理)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2017年浙江财经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课程班证书授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