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注:
1、设计与艺术学院的全部专业学费不减半。
2、录取到中外合作及联合培养项目专业的学生,学费每年减免一万元。
3、符合学费减半政策的珠海籍学生若出现留级情况时,留级当年的学费不予减半。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2017年4月18日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对珠海籍学生实行优惠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2017年珠海学院对珠海籍学生高考填报志愿时,在第一院校志愿组中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