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成绩,以分数优先原则按综合分(文化成绩+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专业综合分相同时,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
使用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按综合分(文化成绩*40%+校考成绩*60%)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详见本年度报名指导,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cn
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