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分省份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综合分相等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1.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综合分=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校考专业课成绩总分450分)
2017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