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珠海市户籍的社会人员, 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二)非珠海市户籍, 但工作关系在本市的内地考生, 凭单位工作证明或工作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三)珠海市全日制在校学生, 凭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报考;
(四)在“珠海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网页下载《珠海市普通话水平测试(PSC)应试人报名信息表》,考生部分内容由考生如实填写并于报名现场提交。
(五)报名现场采集照片(须本人到场)。
2017年珠海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春季珠海市普通话水平报名条件及提交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