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我校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2.取得学士学位;本科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1篇在C SCI期刊独立发表7000字以上的专业论文
3.取得硕士学位(含入学前可获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硕士研究生);硕士阶段学习为全日制;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211工程”高校,拥有所学专业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海外著名高校;不具备上述院校条件的考生,须提交1篇在C SCI期刊独立发表7000字以上的专业论文;
4.学科背景及要求
凡报考法学院各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下列之一的学科背景:
(1)法学(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不具备法学背景的各专业要求:
法学理论专业应具备社会学、哲学、经济学、逻辑学、语言学其中之一教育背景。
法律史专业应具备史学教育背景。
法与经济学专业应具经济学、金融学其中之一的专业背景。
军事法学专业应具备军事学教育背景。
宪法行政法学专业具备法学教育背景,同时具有行政管理专业、政治学专业交叉教育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只须符合学校招生章程中博士研究生的基本申请条件。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