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科或者研究生就读学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11工程”高校或者“985工程”高校;
(2)申请人就读法学专业拥有一级学科博士点的非“211工程”高校或者非“985工程”高校;
(3)全国政法大学“立格联盟”成员高校;
(4)海外著名高校(须在报名时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且已取得硕士学位(报名时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应届硕士研究生可以报考,但以取得硕士学位为入学条件)。
3.法学专业背景:本科专业、硕士专业之一,应为法学专业(专业代码前四位为0301)或者法律硕士。
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教育背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