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上海、浙江实行高考制度改革,按照上海、浙江招生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江苏进档考生录取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 学业水平测试中的选测科目等级为BB(含BB)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