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计划按照《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人社部发[2015]106号)的规定要求,根据各省、市、自治区公安机关会同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财政、公务员局等政策主管部门提出的由我校进行培养的公安专业人才需求,经公安部、教育部审批后,结合我校历年生源状况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