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时间安排和学校工作部署,我校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1.3月13日前:校内评审。请各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13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附件5)纸质版报教务处(本科生)和研究生院(研究生),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17年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推荐人员名单》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liuzhaoli@***.cn;guojia@***.cn;yjspy@***.cn。
2.3月20日前: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3月20日--3月31日: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注册申请,按附件1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二份)于4月1日前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能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
1.3月5日前:校内评审。请各学院确定推荐人员名单,并于3月5日前将《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本科生境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3)或者《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研究生海外学习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4)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7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附件6)纸质版分别报给教务处和研究生院,教务处和研究生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2017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推荐人员名单》交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同时申报单位将推荐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liuzhaoli@***.cn;guojia@***.cn;yjspy@***.cn
2.3月8日前:国际处审核推荐人员材料,并公示推荐人员名单。
3.3月12日--3月20日:学校推荐人选在此期间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n/),注册申请,按附件2遴选通知要求,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于3月20日前交至国际处行政楼1210室。逾期未提交者,原则上将不再考虑审核及上报。
4.国际处将依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准备有关上报材料。
2017年中国石油大学国家公派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派录取及派出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