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提前批复试中获得“有条件录取资格”的考生联考成绩过国家A类线且通过政治理论考试(获得“递补资格”的考生按照提前复试的有关规定递补),正常批考生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的合格考生)。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根据规定,被录取的考生依情况同我校签订2017年协议书,交纳学费,学费标准为21000元/学年,培养期总计63000元(学费暂定,终执行标准以北京市教委等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有关中国人民大学奖助学金具体规定按当年《中国人民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与发放工作细则》文件为准。
对符合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招收要求的已录取硕士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17年6月上旬。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招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