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后,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确定拟接收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确定终接收名单,于10月25日左右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文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
2.2017年9月新生入学前,学校及学院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9月25日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文学院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考核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