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后,我院将在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录入复试成绩。劳动人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推免生的学业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参照研究生院建议的拟招生人数,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于规定时间内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核各学院报的拟接收名单,确定终接收名单,并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同时,劳动人事学院在教育部推荐免试服务系统内给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推免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待录取,否则视为放弃待录取资格。3.2017年9月新生入学前,学校会组织对已接收的推免生进行资格复查,如发现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供申请材料不真实的,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