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人民大学各招生学院接收推免生的工作,包括接收中国人民大学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本校推免生)及其他兄弟高校应届本科推免生(以下简称外校推免生),均适用本办法。
2.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学院对报考本学院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3.推免生接收工作是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之一。各招生学院应从“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角度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推免生接收工作应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各学院均应制订科学、规范、明确的接收标准及工作程序,按学校要求予以公示。
4.进行接收工作,应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学术潜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考查。
5.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接收推免生工作的宏观管理,制订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免生工作管理办法;各招生学院应在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制订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本学院的接收工作。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体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