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2.考生初试使用文具要求在《准考证》上做具体规定。其中,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所用文具如有特殊要求,考生按《准考证》上要求自行携带,并接受监考人员检查。
3.初试时间:2017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4.初试地点: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在中国人民大学报考点进行报名确认的考生,初试地点为北京;在外地报考点报名的考生,按照报考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初试。具体考试地点请届时参见《准考证》上说明。
5.初试科目: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 100分)
科目二: 英语(二) (满分 100 分)
科目三: 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150分)
科目四: 税务专业基础 (满分 150 分)
科目一: 思想政治理论 (满分 100分)
科目二: 英语(二) (满分 100 分)
科目三: 经济学联考综合能力(满分 150分)
科目四: 税务专业基础 (满分 150 分)
6.初试成绩查询:2018年2月4日后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我校研究生招生网自行查询。
7.关于初试考试的特别说明:
(1)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卷、不指定参考书目。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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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 | 山西财政税务专科学校 | 三年 | -- |
税务 |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 -- | -- |
税务 | 鲁中职业学院 | -- | -- |
税务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税务 | 石家庄经济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税务 | 石家庄经济信息中等专业学校 | -- | -- |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初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