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工作职责:
1、学院依据学校制定的本年度港澳台复试基本要求(参考分数线)及《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学院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工作管理办法。
2、严格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成立港澳台硕士生复试小组。
3、严格按照复试工作管理办法要求,确定复试名单、组织复试。
4、审核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5、确定本院港澳台生拟录取名单。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被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处理遗留问题。
2017年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港澳台生复试办法及复试成立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