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考生的体检在复试期间进行。我校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具体安排体检工作。
考生需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统一至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担。
2、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执行。
3、复试名单确定后,研究生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研究生处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如有需要,也可派专人进行外调。考生的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均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政治工作(或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2017年中国青年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体检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类似问题答案